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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批评教育与警示教育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一、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市委要求,继续深化行政主职领导坚持每周明查暗访制度,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参与,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行政效能建设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按照《党风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要求,坚持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适时组织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回头看、回头查”,及时查漏补缺,全面防控廉政风险点。

 

 

二、继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廉荣贪耻氛围。建立以日常教育为基础、专题教育为主线、警示教育为重点、提醒教育为补充的教育机制,加强对干部教师,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干部职工重温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确保贯彻执行不变样、不走过场。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增强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同时,配合开展反面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光盘等活动,做到警钟长鸣,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

 

三、巩固行风效能建设成果,塑造良好的师德形象。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以保障和发展民生为根本,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涵,转变服务方式。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解难、突出重点破难、惠及民生排难。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创先争优等活动。积极发挥行风监督员队伍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广辟信息渠道,听取意见反馈,促进风气提升。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权力的规范运行。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进一步细化述廉项目,规范述廉形式和程序。厉行节约,祟俭戒奢,监督财务制度的落实。重点加强对立项决策、资金分配、运作程序、项目绩效的监督,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