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为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使我院的各项工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制度的实施细则。 一. 关于重大事项决策 1. 凡属关于学院改革发展,关于教学、科研、服务管理、学生工作以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均属我院重大事项。重大事项一定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党政联席会议上经过民主讨论集体决策。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我院的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 (2) 全院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3) 重大和重要的改革方案; (4) 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思路和方案; (5)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6) 国内外重要合作与交流事项; (7) 党的建设、行政管理、学生招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8) 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二. 关于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2. 凡属重要的干部任免奖惩,一定要在听取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议认真讨论后任命和安排。主要有: (1) 各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命; (2) 事关全院发展的人员变动及安排; (3) 向学校其他部门推荐输送干部; (4) 人才引进工作。 三. 重要项目安排 3. 重要项目要在党政联席会议以及相关人员和组织中通报研究,然后进行安排 (1) 市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以及校重点学科项目的建设方案; (2) 校院重要基本建设(含实验室建设)方案。 四. 大额度资金使用 4.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一定要在党政联席会上通报研究,集体决策。 (1) 全院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 (2) 学院结构工资、奖金的发放标准; (3) 工会组织的教师旅游活动经费; (4) 院管资金3000元以上的计划外支出。 (5) 预算内10万元及以上,未列入预算单项在1万元及以上的资金支出。 五. “三重一大”的考核与责任追究 5. 班子整体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的情况,作为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6. “三重一大”的规定内容要分解到领导班子相关的成员工作中,并作为领导班子个人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和检查。 7. 对没有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的主要负责人,要严肃提出批评;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8. 经学校批准的各类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管理,如出现问题要追究责任。 本暂行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轨道交通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