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学院班导师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时间: 2015-11-19 浏览次数: 68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工作,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把班导师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班导师工作条例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和较高的工作自觉性。
2、乐于奉献,尽职尽责,能够全身心为学生服务。
二、工作职责
1、抓思想; 2、抓学习; 3、抓纪律; 4、抓安全 ;
5、抓生活(特困生、病号生等);
6、抓班风(主要是团结互助、精神风貌、集体活动等);
7、抓突发事件;     8、抓日常工作。
三、基本要求
1、按时参加班导师工作会议。每学期第一周交工作计划要点,最后一周交工作总结。
2、至少每两周深入学生班级、宿舍一次,了解和掌握本班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纪律等方面的的基本情况,包括:学生姓名、学生人数;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家庭经济状况;班委及其他班干部情况;优等生、学业困难等特殊学生情况;学生宿舍地点、联系方式、宿舍卫生情况等。
3、发挥自身优势,激发调动学生学习、成长的动力和积极性,指导、帮助本班学生,让优秀的学生更优秀,让学业困难的学生有明显进步。
4、协助辅导员处理本班学生发生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
四、班导师权力
    班导师对本班学生拥有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对应的所有权力与责任(如:评奖、评助、评优、班干部的选拔与培养等)。
五、学院总支对班导师的职责
1、积极做好班导师的组织、协调工作。
2、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有关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向班导师反馈本班学生的有关情况,共同探讨解决办法。
3、积极支持班导师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好班导师的“后勤”服务。
六、班导师的聘用
班导师每年七月聘用一次,聘期一年。
七、班导师的考核
班导师的考核由学院党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教师等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
1、工作态度
2、工作实绩(结合工作职责和基本要求)
3、工作满意度。满意度由所带学生、学院同事和学院领导三部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考评。
4、根据考核结果,对优异班导师进行表彰、奖励,并对上述要求中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班导师也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不合格的班导师,取消任职资格。
5、根据考核结果参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民主推荐优秀班导师。
 
                                              轨道交通学院
                                              2010年12月